近年来,欧亚版图上的新加坡的保安业发展很快,在业务范围、武器使用、行业协会监管以及教育培训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也是各具特色。借鉴他国经验对于发展我国保安业大有益处,因此,了解新加坡的保安业发展状况显得尤为重要。
新加坡虽然只有710平方公里国土,508万人口,较之美国、英国等国家,其保安业也相对较晚,但是发展至今,新加坡保安业已经形成自己的特色,尤其是私人保安服务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有效提高了社会安全防范水平,提升了公众对社会安全的信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新加坡第一家保安公司成立于1958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保安业已经成为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产业。新加坡保安业涵盖了保安和私人调查两大类业务。其中保安业务包括:以物理的方式(包括使用巡逻犬)或电子方式巡逻或护卫他人财产(包括交易中的现金)。例如,使用巡逻犬对建筑物进行巡逻。使他人财产(包括交易中的现金)处于监视之下,包括为防盗目的,如在途现金护送、艺术品保管等。提供贴身护卫或看门保镖,这里的“看门保镖”,是指在娱乐场所或其他类似场所,负责对意图进入者实施安检,控制成监视他人的行为,或者因某人的行为而使其离开该场所的人员。在公共场所或其他场所实施安检,包括设备安检、快速搜身,也包括对该人占有的个人财产进行物理搜查。私人调查机构的业务范围:获得提供关于人品、某人行为,或者与业务性质、特点或某人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的信息。寻找失踪者。获取并提供关于火灾、诽谤、损失、事故、不动产或动产财产损害发生原因和责任的信息。定位或找回丢失物或刑事诉讼的证据。获取可用于民事诉讼的证据。
新加坡私人保安业的行政主管机构是保安业监管局,成立于2004年9月1日,隶属新加坡警察部队。该机构自建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保安业标准,创造一个井然有序、强大可靠的私人保安业,与内政部队一起维护新加坡安全。其主要职责为:管理新加坡所有武装辅助警察、非武装保安员、私人调查员、保安机构、私人调查机构以及保安服务提供商;制定标准以促进武装辅助警察、非武装保安员以及私人调查员之间的竞争;确保上述人员、机构遵守标准;承担、管理对私人保安员的培训和测试。
自2006年起,为确保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高标准的保安服务,保安业监管局对保安机构实行了年度评级制度,以对所有持照保安机构进行稽核。评级制度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该评分制度的评估周期为1年,其目的在于衡量保安机构的运营和服务水平,激励保安机构努力提高保安和服务标准,继而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准;同时,也借此向保安服务需求方告知各保安机构不同的服务质量,以便其辨别、选择。为了给予整个保安行业一定的适应期,实施伊始,该制度并不是强制规定,各保安机构自愿参加,未参加者被标注为未评级。经过3年的实践,全行业已经有充分的时间对评级系统进行适应、调整和接受。自2009年起,参加评级变为强制性要求,所有持照保安机构均须参加年度评级,以确保所有保安机构的标准都受到检查和评定,从而使保安业监管局加强管理该行业的努力不会被削弱。2009年8月,保安业监管局对保安机构执照的发照条件又增加了一项新要求,即“执照持有人必须参加由保安业监管局实施的保安机构评级”。据此,未参加评级将构成违反发照条件,有可能会被吊销已获得的相关执照。然而,该制度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处理方式,对于新入行以及本年度评级开始前1年内获得执照的保安机构,还是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上述企业可以书面向保安业监管局申请不参加本年度的评级,一经批准即呵不参加当年评级。
例如,2011年度评级于2011年5月启动,相关文件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执照的机构,可以不参加2011年的评级,以便其对自己的服务和运营机制做适应性调整。新加坡警察部队每年都会公布当年的评级结果。根据已公布的4年数据,2006年在全部参评企业中获得B级以上的占26%,2007年为51.6%,2008年59.9%,2009年也达到了53.50%。可见,该评级制度确实对新加坡保安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